泡了二杯咖啡来码字,兄弟们冲啊!
正文:对付男人的最有效方法,就是直接撩阴腿。这是程暮雪在被人追杀的时候,实践出来的经验。
面对这几个社会混混,程暮雪毫不畏惧,当然,对她壮胆的,除了自己这个警察身份,还有顾秋这个市长身份。
要是拥有这两种身份的人,还被人欺负了,还搞个屁啊!
程暮雪的性格,历来如此,不能让自己吃亏。当然,这是好的一面,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要是不懂这些,岂不是要被人欺负死了?
而她又极为痛恨这种社会混混,想当年,这些王八蛋追杀自己,如果不是碰上顾秋,她只怕早就被这群人给糟蹋了,或者被杀了也不一定。
对这种社会渣子,她从来都不手软,一脚下去,最好是断子绝孙。
对方或者根本不敢相信,一个女孩子敢率先动手,更不相信,她会直接踢人家的死穴。
车站出口处,响起一声惨叫。
刚才还嚣张不已的男子,被程暮雪一脚踢飞,然后就象一只虾米一样,捂着大腿间倦在那里挣扎。
其他的人见状,“兄弟们,上!把这女人拉到洗头房去做鸡!”
程暮雪骂了句,“鸡你m!”看到这些人朝自己冲过来,她抓起牛仔袋,呼地一声扫过去。
牛仔袋里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,硬梆梆的,呼地一声抽过去。首当其冲的一人,又被程暮雪打中了脸。
嗡——!
这一抽,此人就眼睛金星,头脑一晕,咕咚一声倒下去。
打架了,一些人纷纷逃离,却不肯散去,只是远远围观。
眨眼之间,就被程暮雪一名弱女子放倒两人,众人心里暗暗称奇。
剩下的几个人见状,骂了几句难听的话,有人抽出刀子来确程暮雪。
程暮雪猛地从身上掏出工作证,“站住,警察·!”
程暮雪一喊,这些人就吓住了。毕竟只是小混混,看到警察还是有些畏惧。
外围围观的人暗道,原来是个警察,难怪这么厉害。
几个混混正犹豫着,不知谁喊了一句,“怕个毛,她只有一个人,先剁了她。”
这一喊,又有几个人围过来了。
程暮雪暗叫,完了,这些人竟然连警察都不怕,这达州究竟是什么地方啊?
看到这些朝自己冲过来的人,程暮雪只能转身就跑。千万不能落到这些人手里,否则就完了。
这几个混混见她跑了,胆子更大,舞着刀子追上来。有人跳过摆在面前的摊子,把人家的小摊打翻,搞得火车站出口一片狼藉。
冯局今天被顾秋训了一顿,指责他的工作没有抓好,治安太乱。此刻他坐着车子出来查岗,没想到碰上这一幕。
七八名男子,拿着刀子追着一名女子砍。要不是这名女子身手不错,跑得快,还真要被他们剁成肉泥。
冯局见状,脸色一寒,马上推开门下车,拨出腰间的枪,“住手!”
声音太小,车站太吵,根本就听不清楚。
程暮雪跑出五六十米,纵身一跳,跨过一道栏杆,不曾想到被手里的包勾住了栏杆,带子一扯,啊哟一声绊倒了。
这群人追上来,“确死她!妈里个麻痹的。”
这些混混跑得也不慢,程暮雪刚一跌倒,他们就追上来了。几个人举起刀子,就要劈下去。
冯局急了,朝天一枪,“砰——”
“住手——”
一声枪响,所有的人均是一愣,很多人纷纷朝这边望过来。几个混混听到枪响,还没来得及逃走,车站路口已经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警车呜呜呜的叫声。
“不好!警察来了!”
冯局提着枪,朝这几个人跑过来,“站住——”
这些人哪里肯听话,看到又有警察来了,扔了刀子就跑。冯局大吼住,“再跑我就开枪了!”
“砰——”
又是朝天一枪,这几个人的身影,瞬时就定格在那里。再次听到枪响,几个人吓得两股颤颤,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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