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云虽然小时候练过好几年,但深知现在要写,那就跟从来没摸过毛笔的人第一次写字没什么分别,笔画肯定歪七扭八,完全无法控制。
他脑筋开始飞传,想着对策,忽然道:“阿姨,我晚上还是想吃肥肠!”
“啊?”
在书法绘画这等高深艺术面前,突然冒出‘肥肠’二字,高母、徐美嘉登时懵了。
徐美嘉笑道:“写几个字又花不了多少时间,写完再说。”
郑云又说,写字必须心情好、有兴趣的时候才行,就是突然很想写字,他现在突然想吃肥肠,没吃到就闹心,肯定写不好。
高母点点头,说确实是这样,她有时候就特别想写字,这个时候常常能超常发挥,要是每天为了完成练字任务,这个时候写的字总是不满意。
“对对对,咱们还是先研究晚饭的事!”
郑云说着,当先“逃”出书法。
众人跟了出来,徐美嘉又道:“二姐,明天下午有个笔会,姜跃峰他们召集的,请了好多位书法大师,到时候咱们一起去呀!
郑云,你也一起去吧,那些大师难得一见,不能错过这个机会,到时候你也写几个字,请那些大师指点指点!”
郑云是一万个不想去,可是总是拒绝对方热情的邀请,那就太不给面子了,硬着头皮点了点头,想着到时候再找个什么借口不去也就是了。
高母忽然对徐美嘉笑道:“小妹,你总提姜跃峰,是不是喜欢上他了!”
徐美嘉显得有些不好意思,急道:“哪有啊!”
她虽然不承认,可是大家谁都能看出来她的心思,高母笑了笑,没再说什么。
俗话说,说一句谎,要用十句谎话去圆谎,郑云刚才提起要买肥肠,此时只能再次说要去买肥肠了,高母自然不会让他去,吩咐家里的一个佣人去了。
晚饭极为丰盛,各色菜式总共有二十几道,当然,郑云要求的肥肠也上桌了,那道菜是高家的厨师做的。
对于其它菜,郑云还真是没什么兴趣,但是为了表示对主人的尊重,也都吃了一些,可主攻方向还是在那盘肥肠上。
郑云一看也没人吃那道麻辣肥肠,无人与自己分享如此美味,还是很郁闷的。
他只能欺负胡诗灵了,频频夹起肥肠喂她吃。
胡诗灵也不喜欢吃,没办法,老公赏的,只能吃了。
这顿饭有红酒,有白酒,郑云是一点儿红酒不喝,一个人用白酒大战几十人,丝毫不落下风,把那些人都看懵逼了。
吃到最后,郑云酒劲上来,兴致大起,一脚踏在椅子上,脱了个大光膀子,操着大嗓门,频频敬酒。
要说他这种吃法,在京都是有讲究的,叫做“武吃”
所谓武吃,就是一只脚站在地上,另一只脚踏在椅子上,喝酒吃肉。
可这是在魔都,而且是在书香门第的富豪家里,要是外人如此吃法,即便是很好的朋友,高家人必定极为不满,可郑云毕竟是未来的亲家,大家也没表现出不满之色。
不过,他们对郑云刚积累起来的好印象,又打折扣了。
而郑云这顿饭吃得十分愉快,酒足饭饱之后,他处于酒精刺激下的极度兴奋之中,喝着茶,享受着雪茄,大说大笑。
过了好半天,张远、赵静乘机凑了过来,张远说,他和赵静第一次来魔都这样的大城市,想要出去玩玩。
郑云一想也是,人家两个人正在谈恋爱,这么长时间了,跟着自己忙来忙去,之前带着他们去京都,都没说让他们单独出去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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