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圣帝国建国第三百六十五年,奉城迎来了入秋后的第一场雨。
雨后的夜晚,天空如墨,簇拥的灯火把这座还算繁华的小城照得如同白昼。
靠近城边的一间小酒馆里,挂在墙壁上的灯笼散发着柔和的光。
在角落的一张酒桌上,两名男子对坐而饮。
“你说天罚?”其中一个男子开口问道。他一手端着酒杯,一手轻抚靠在桌边的钢刀,身穿粗布麻衣,赫然是一副武者的打扮。
“难不成你没有听说过?”和他对坐的男子穿着一身黄衫,脸上带着醉酒的红晕,“相传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大陆上,每隔百年,就会有一次天罚降下,世人都传说,那是上天对苍生的惩罚。我记得有句老话是叫做,‘天罚至,人尽枯’。”
“人尽枯?”
“意思就是说天罚所至,生灵不存。”
“呵,还生灵不存,你这话未免说的太玄乎了吧。”麻衣男子憨笑着,把杯中浑浊的酒液一饮而尽。
“我可不是跟你吹牛,这天罚的传说很多人都知道的。亏你还是游历大陆的武者,连这种传闻都没听说过,说出去小心被人笑话。”
麻衣男子脸上有些挂不住,只能往嘴里塞了两口小菜,自罚一杯:“好啊,那你倒是说说,这所谓的天罚到底有个什么说法?”
“其实,这个我也只是听说。相传,这天罚是从五千年前开始的,每百年出现一次,不出现则已,一出现必然伴随着一座城邦的覆灭。因为看见的人都死光了,所以这天罚发生时是什么样的,也至今没有人知晓。”
“你是说天罚的威力足以毁灭一座城?”
“那可不是,而且巧合的是,每一次天罚出现,必然选择有人的城市落下,一次也不例外。”
麻衣男子哈哈大笑:“那岂不是说已经有五十座城毁于一旦了。”
“不是五十座。”黄衫男摆了摆手,“是四十九座,今年呀,刚好满那五千年。”
“哦,那照你这么说,这天罚说不定今年就降在我们奉城了……”
两人对视了一眼,都哈哈大笑。
夜色渐深,路上行人逐渐稀少,酒馆里,谈笑的两人在桌上丢下两枚赤红色的晶体,相互搀扶着,谈笑风生地一步一摇离开了。
柜台处,黑矮的老板挺着肥硕的肚子,手里算盘打得啪啪作响。他往旁边的角落里瞅了一眼:“叶凌宇,客人走了,赶紧出来收拾桌子。”
随着老板的叫声,一个少年拎着抹布,从侧门后走了出来。
少年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,中长的头发束在脑后,脸庞和身材都略显消瘦,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。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的,便是他有着一双如刀刃般锋利的眼睛。
叶凌宇一声不吭的走到桌边,动手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碟酒杯。
“嘿,你个闷葫芦。”老板脸上肥肉抖了抖,厉声道,“赶紧的把桌上的灵晶给我收过来,动作麻溜点儿。”
叶凌宇不说话,只是默默的拾起了桌上两块深红的晶体。
灵晶,这是整个苍灵大陆通用的货币,这种东西既可以用来交易,又可以用来补充武者的灵力。
叶凌宇把灵晶放上柜台,然后转身把手中的碟碗端进了后厨。
胖老板抓过灵晶,盯着叶凌宇的背影,脸色愤愤:“瞧你那样,算什么东西?以为自己住在城主府,就算是公子哥呀。就你那娇生惯养的样子,我看见就觉得晦气。”
叶凌宇一声不响,默默把手上的工作处理好。等一切都收拾好后,就在角落脱下工作的衣服,重新换上一套。新换上的衣服虽然朴素,但却干净整洁。
“虽然你爹是城主,但你娘就是个侍女,说白了你就是个野种。如果不是大夫人交代我照顾你,你这种人就该饿死街边。”
胖老板依旧喋喋不休,污言秽语劈头盖脸砸了过来。而叶凌宇却仿若不闻,转身离开了酒馆。
顺着道路走出很远的距离,他才长长呼出一口气。
野种吗?他自嘲地笑笑。这个称呼已经伴随了自己十几年的时间,听得耳朵都起茧了。
有个当城主的爹,也不见得全是好事,至于他那个身为侍女的娘,早在他年满六岁的时候,就辞别了人世。
他伸手拽了拽衣领,在他的衣领下,挂着一块黝黑的原石。那是娘临终前留给他的,直到此时,他依旧记得,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人儿,一边用粗糙的手抚摸自己的面庞,一边帮自己挂上这块护身石。
都已经过去十几年了,但往昔的一幕幕,如今依旧历历在目。偶尔回想起来,心中依然不免感到一丝酸楚。
他仰头望天,夜空沉沉,浓稠的像是化不开的墨汁。他心头微微一动,突然升起一个奇怪都想法,那所谓的天罚,如果真的降在这奉城,兴许也不是件坏事。
这想法来的莫名其妙,他突然一个激灵,赶紧回过神来。
虽然十几年来生活都不如意,但还没到轻生的地步,叶凌宇相信自己不是这么脆弱的人。
而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,一道亮光撕裂了黑夜。
那是一道闪电,照亮了半边天空,夺目的白光刺得叶凌宇睁不开眼。
“轰隆”,一个巨大的声音在他耳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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