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教授所在的医药研究院,属于体制内科研机构,无论管理模式、决策过程还是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,都必须按照一套僵化不变的程序运作,他在那种单位工作了三十多年,思维定式早已形成,站在他的角度,根本无法理解红星制药厂技术中心的运作机制。
在体制内科研机构,科研选题是一项神圣而高端的工作,一般科技人员既没有那样的意识和嗅觉,也没有选题的权力,自然也就没有那种动力。
有科研选题权力的人,都是高高在上的技术权威,因为他们通常不在科研一线,年龄普遍偏大,思维僵化,意识迟钝,嗅觉不灵,即使技术水平不差,提出的科研课题往往缺乏前瞻性和针对性,无的放矢,却自以为是,所以很难接触到国际前沿技术,导致相当一部分科研工作做的都是无用功。
费教授算是比较开明的技术权威,虽然他对方翰民的说法将信将疑,但他毕竟亲眼见识过方翰民的技术成果,对这位年轻人的技术水平深信不疑,至于红星制药厂为何选择这款专利药物进行仿制,老费当然不知道,那是来自一名二十一世纪制药科学博士的决策,如今,仿制药开发已经取得成功,否则,方翰民不会信心满满地寻找临床试验机构。
老费的好奇心引出了这番话题,但他心里很清楚,这不是方翰民千里迢迢过来找他的目的,所以,老费不再探究过往细节,他向方翰民介绍了那家临床试验机构的情况,并打算明天带方翰民跟那家机构的有关负责人见面。
经事先约定,第二天上午九点左右,费教授跟方翰民来到九州医院,见到了主管技术的孙副院长。
在老孙办公室,宾主落座后,费教授将双方情况做了简要介绍,随后,方翰民对红星制药厂开发的这款仿制药做了说明,并坦陈了临床试验目的。
孙副院长详细介绍了九州医院的具体情况,这是一家三甲医院,特别擅长治疗心脑血管疾病,红星制药厂仿制的这款药物,正好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非常有效,孙副院长直言,让九州医院对这款药物进行临床疗效评价,算是找对地方了。
但是,医院主持临床试验需要消耗人力物力,孙副院长希望红星制药厂承担这笔费用。另外,对参与临床试验的志愿者,除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,为了万无一失,他建议给每位志愿者买一份商业保险。
方翰民认为对方提出的条件大体上合情合理,医院主持临床试验,需要投入额外的人力,还要在管理上花费更多的精力,在经济上理应得到补偿。
尽管方翰民对红星制药厂开发的这款仿制药信心十足,但毕竟是临床试验,对参与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无可厚非,但是,商业保险就有点多余了。
方翰民认为,跟专利持有公司的原产地药物相比,红星制药厂在开发这款药物时,在技术上有所创新,不仅提高了药物有效成分含量,而且进一步去除了其中的有害成分反式异构体,用仿制药做临床试验,即使跟进口药物相比风险也降低了很多,为参与试验的志愿者提供保险,实在没有必要。
但是,孙副院长显然不想让院方为任何潜在风险担责,执意坚持为志愿者提供商业保险,为了促成合作,尽快把临床试验开展起来,方翰民不再跟他计较,同意了老孙的意见。
当天下午,九州医院草拟了一份临床试验合作协议,方翰民看过之后,觉得院方在经济上要价比较高,不过,因为是自己找上门来跟对方合作,而且没有可供选择的范围,主动权在对方手里,讨价还价余地不大,权衡一番后,他决定接受对方的条件。
在协议签署之前,方翰民也提出一项要求,他希望在做临床试验的同时,也做一下仿制药跟原专利持有公司同款进口药物的疗效对比试验。
“这有点节外生枝了吧?”老孙很不情愿地说。
“不就是对比试验吗?孙院长,这对你们来说就是举手之劳的事。”
“方厂长,你说得太轻松了!临床试验,人命关天,怎么能说是举手之劳的事?”
“同种药物的对比试验,怎么能扯上人命关天?孙院长,你言重了!”因为在临床试验涉及的各项经费上已经做了重大让步,对方连自己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,方翰民不想再妥协了。
眼看合作协议就要签署,双方却在这件小事上陷入僵局,一直坐在旁边喝茶,很少插话的费教授也觉得孙副院长不够厚道,他忍不住说道:“老同学,所谓对比试验,不就是把仿制药的临床数据,跟同种进口药物的数据进行比较吗?你们作为心脑血管疾病的专业医院,一定收集过同种进口药物的疗效数据,最后把两种数据进行比较分析,再出具个权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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