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郭鹏事件”对技术中心的影响是深远的,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多,那件事在大家心中的阴影并未消除,方翰民在那件事情上更是教训深刻,因为整个红星制药厂,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,正是他对郭鹏的放任,才导致郭鹏的私欲膨胀。
事情发生后,方翰民自我检讨过,他认为自己跟郭鹏确实沟通交流不够,也许还缺乏一些约束,但什么事能做,什么事不能做,工作守则写得清清楚楚,规定得明明白白,何况接触技术秘密的不止郭鹏一人,其他人都能坚守本分,唯独郭鹏不守规矩,说白了,还是郭鹏私心太重,经不住诱惑。
因为郭鹏的前车之鉴,方翰民的决定公布后,马上遭到赵春明等人的反对,这完全出乎方翰民的预料,但他理解同事们的顾虑,谁也不愿看见大家共同努力取得的科研成果,被人盗卖谋取私利。
但是,如果因为技术中心曾经出过“郭鹏事件”,就对其他科技人员步步设防,失去信任,甚至禁止他们跟外界接触,那就是因小失大,因噎废食。
方翰民认为,基层科技人员参与对外交流,不仅可以开阔视野,更多了解同行业现状和行业科技前沿,还能扩大企业知名度,有利于增进同行对红星制药厂的了解。
听了方翰民的解释,赵春明不置可否,思虑片刻后,他提了个建议,“方厂长,你的决定既能扩大企业知名度,还能让基层科技人员开阔视野,可谓一举两得,所以,我再也没有反对的理由。不过,在形成正式文件之前,为了防患于未然,我觉得有必要修订科技人员工作守则。”
这一建议引起了方翰民的兴趣,“哦,还需要修订工作守则?你觉得需要对哪些方面进行修订呢?”
“我认为保密条款需要进一步细化,还应该增加监管条款,以及对泄密行为的惩戒措施。除此之外,所有科研课题最好实行项目负责人制,除了项目负责人自己,其他从事该课题的科技人员发表论文资讯,原则上需要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。”赵春明是技术中心最早一批课题组长,其资历跟郭鹏相差无几,除了技术水平比较高,管理方面也有一定建树。
其实,科研课题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是业内通行的管理办法,不仅有利于科研项目的统筹推进,而且可以对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管理,穿越者曾在RGP公司新药创制中心做过项目负责人,方翰民当然知道这种管理方法的诸多优点。
但是,红星制药厂情况特殊,迄今为止技术中心开展的所有科研试验,都是方翰民提供的科研课题,而且项目推进计划和试验方案全由方翰民主导,如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,他就是这些项目的负责人,一方面他有很多行政事务需要处理,不可能把全部精力都用在科研工作上,另外,方翰民也不想把所有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,他想给其他科技人员锻炼的机会,让他们尽快成长起来,所以,方翰民不愿把界限规定得那么明显,即使他是这些科研课题事实上的项目负责人,他也想把权力下放到课题组,让基层科技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对外交流。
方翰民的良苦用心,让赵春明等基层科技人员很感动,因为他们也希望得到这种锻炼的机会。但是,为了杜绝再次出现“郭鹏事件”,赵春明和唐剑等人建议,凡是方翰民提供的科研项目,无论哪个课题组的科研人员发表论文资讯,至少应该征得他的同意,并在技术中心备案。
方翰民接受这一建议,将增加的条款写入修订后的工作守则,让每一位科技人员遵照执行。
……
在方翰民的亲自指导下,技术中心三个课题组的试验都在按计划顺利推进,特别是试验一组和二组,因为工作开展得比较早,加上两位课题组长经验相对丰富,M1和M2的仿制试验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,攻克了多项技术难题,离最终的成功仅一步之遥。
工作之余,方翰民建议课题组长们,将试验过程中的创新之处写成论文,向国内著名的行业期刊投稿。因为职称晋升的需要,赵春明和唐剑也想在业内期刊上发表论文,他们愉快地接受了方翰民的建议,但在论文署名时,两人不仅坚持把方翰民的名字写在自己的论文上,而且还排在第一名。
在定稿之前,两人将各自的论文送到方翰民面前,请他审阅,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两人的论文上,还排在第一名,方翰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名字划掉,“试验是你们做的,论文是你们写的,署上我的名字干什么?”
“方厂长,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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