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欢秋天这个季节,喜欢秋高气爽的通透,也喜欢秋季带来的凉意。
这种凉意会让我精神抖擞,也会让我头脑清晰,夏日的昏庸终于过去。
我喜欢秋天的另一个原因是天气变冷,晚上出来的人会越来越少,会让我感觉整个世界变得清净。
“三明,你说那家伙的婆娘会来找他吗?”雨哥凑过来问了句,好像一副很好奇的样子。
“一日夫妻百日恩,应该会吧。”
“如果不来,那他岂不是死透了?”
“死了就死了呗,重要吗?”我无所谓的说了句,我相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道理。
“也对。”
“不过我倒是希望他能活着,我祝他长命百岁吧!”
“够狠!”雨哥朝我挑起大拇指,其实想想都觉得很美好。
一个被打成残废的人,一个下半辈子要瘫在床上的人,长命百岁未尝不是另一种祝福!
“出来混,不狠站不稳呀!”我意味深长的说了句,顺便伸了伸懒腰。
刚才我忍住没有自己动手,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变化,虽然我很想脱了鞋子狠狠抽油果子的比脸。
今时不同往日,做老大的要有老大的风范,不能再轻易的自己动手,那样没姿态。
“明哥,咱们去哪?”
“回去带上所有的货,去平谷区见个朋友。”
“好的。”
我躺在后座上抽烟,今天晚上天空连一颗星星都没有,整个天空阴沉压抑。
“明哥,下雨了。”
“没事,只要天上不下刀子就行。”
“哈哈哈,明哥你这一套一套的,我就服你这个!什么时候我才能像明哥一样?”
“千万不要变得跟我一样,那样会很无聊的。”我调侃了一句,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。
“无聊吗?我觉得挺帅啊!”
“好好开你的车,安安稳稳玩你的改装车,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,搞点自己喜欢的就行了。”
“噢!”
车子一路飞驰回到落脚的宾馆,不知不觉已经是晚上九点多,我拿出电话打给白星辰。
在此之前我让他去巴图那边看看情况,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,今天晚上我要去拜访一下。
“喂三明。”白星辰小声说话,估计他现在不太方便。
“你到了吗?那边什么情况?”
“我到了,这边好多人啊,好像是在谈事情。”
“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?”
“比较偏僻,周围有不少人在盯梢,不好靠近。”
“嗯?凭你的本事也不好靠近?”我诧异的问了句,按说不应该啊。
“这里就是个平房,房顶上都站着人,根本进不去啊。”
“我知道了,你找个地方盯着,我一会就过去。”
挂断电话我心里基本上有数了,巴图那些人不同于一般的小混混,他们是地地道道的亡命徒。
同样白星辰的本事只能出其不意,就如同在牌桌上一样,如果被对面盯上那么是不能出老千的。
一切收拾妥当直奔平谷区,瞎子影子还有雨哥,加起来一共就四个人。
不过今天人多人少不重要,重要的是手里有东西,还要有一点点小计策。
“瞎子,前边找地方买几个红外线的激光玩具,就是小孩子玩的那种塑料枪。”
“买那个干啥?拿着吓唬人吗?”雨哥抢先问了句,我笑着点了点头。
“对,就是吓唬人!”
“可是能管用吗?”
“管不管用先不说,有这玩意就能事半功倍!”
此时此刻我想起曾经去搞叶凌云,辉子用红皮火腿肠就敢冒充雷管,当时唬住了一百多号人。
现在想起来还觉得热血沸腾,只不过物是人非事事休,有些事情只能存在于回忆中。
还记得那年秋天,我骑着电瓶车戴着十七穿梭在大街小巷,踏着金黄的树叶去寻找老巷中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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