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铁甲营守护,钩枪营的士兵可以放心的杀敌,每次出枪都会收割一条生命,本是碧蓝的鲜草如今变得一片殷红。
经过火枪,弓弩,钩枪的攻击,这两万骑兵最少也损失了五千以上,但他们依旧毫无惧意,剩余的人马已经冲进十方阵内,在各大步兵方阵的间隙中游走,由于距离太近,未免误伤友军火枪和弓弩都不能使用,而战马机动性极强,游走不定,钩枪也难以发挥有效杀伤力。
倏然轰的一声,犹如霹雳炸响,震耳欲聋。
龙辉循声望去,只见不远处的一个步兵方阵冒起一股硝烟,地上竟是断肢残骸。
王栋破口骂道:“狗娘养的,这些咋蛮子竟然会用霹雳雷啦!”
霹雳雷乃是一种简易的火药炸弹,制作简单威力不俗,但由于安全性低,常会炸到自己,恒军早已将其淘汰。
只见又有一个铁烈骑士举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一个步兵方阵甩去——又是一声巨响,不少士兵被炸得支离破碎,就连那些身着厚实甲胄的铁甲士兵也被连人带甲炸得粉碎,那些坚实的盾牌在火药的威力下亦化作碎片,这两个方阵被打开缺口,阵势顿时大乱,而步兵最讲究的就是队形,如今队形已失,面对这些凶悍的铁烈骑兵,他们已经处于绝对的劣势。
中原民族和游牧蛮族的仇恨自古便有,这两个民族积怨已久,如今狭路相逢,唯有——杀!战马飞驰,弯刀挥洒,鲜血四溅。
一名恒兵脖子被铁烈人一刀砍断,鲜血如泉涌,喷撒在铁烈人的脸上,那铁烈人变得更加兴奋,马刀左砍又劈,不少恒兵接连倒下。
“啊——呜——”
连杀数人,那名骑兵显得十分兴奋,发出一声犹如狼嚎的翱叫,体内嗜血的本性已然爆发,他只想再多杀几名恒兵,为方才死去的同胞报仇,也为了草原战士的荣誉。
就在他还在兴奋之时,突然一个马失前蹄,竟是战马马腿被人砍断,那铁烈人狠狠地摔倒在地上,随即背后一凉,一柄长枪贯入体内,在他意识丧失之际,他看到自己的战马前腿已经被砍断,而一柄陌刀刀刃之上尽是马儿的鲜血。
恒军战鼓雷动,节奏三长一短,正是变阵的号令。
龙辉不知所措,突然背后被人推了一把,回头一看,竟是王栋。
只见他骂道:“呆在这里干嘛,臭小子,变阵了,跟老子冲出去!”
龙辉不及细想也随着众人冲出阵外,随着出阵的人既有陌刀营的士兵,也有钩枪营的士兵。
远远看去,只见剩余的八大方阵内,人群移动,外围的铁甲营战士纷纷散开,每个方阵都冲出三百多人,分别是两百陌刀手和一百钩枪士。
龙辉糊里糊涂地随着王栋等人冲出方阵,他还是一头雾水,只听见王栋大声喝道:“新来的,待会拿着家伙,对准马腿砍去,别他妈的给我手软啊!”
短短几句话,前面竟冲来了一股铁烈骑兵。
王栋高喝一声:“陌刀营的,给老子狠狠地砍!”
陌刀手整齐地戴着头盔,身上的铠甲如同鱼鳞,胸前并列两块厚厚的护甲,腰间配备这一柄两尺短刀,手中则紧握刃长七尺的双锋长刀。
这种重型大刀杀伤力最为强劲,一旦列成战阵,几乎是无可匹敌。
陌刀乃是一种七尺来长的大刀,厚重结实,对于使用者的臂力和腰力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,能成为陌刀手的人也都是军中的精英,整个大恒上百万正规军,而陌刀手也就只有三万人,边军中则有一万陌刀手,而由于朔风镇镇守八大军镇的水源,所以也配备了四千陌刀手。
崔蝶也知道陌刀营的厉害,所以便便让龙辉进入陌刀营,为的就是让龙辉有更好的机会建功立业。
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陈方此人甚得朔风守将的器重,所以才能统率两千陌刀手,龙辉若能得到他的赏识,对于日后的发展会更有帮助,所以崔蝶才想方设法地将龙辉送到陈方手下。
话又说回来,没有陌刀手的步兵则以离钩兵代替,离钩这种兵器锋利无比,对于砍马腿十分有效,但要论起威力远不如陌刀。
只见战场中,恒军以陌刀开路,如墙而进,当者人马俱碎,所向披靡。
钩枪士则在陌刀手身后支援,一旦有漏网之鱼便一枪刺死。
连杀数名铁烈蛮子,王栋心情甚是舒畅,比武中输给龙辉的阴晦也一扫而空,心想:“他奶奶的,在战场上我就不信那个臭小子能比我更厉害。”
就在他洋洋得意之际,龙辉已是大显身手,练就武天书的他,无论臂力还是腰力都远非一般人所能媲美。
只见龙辉单手持陌刀,看似随意的一挥,便将来犯的敌人连人带马劈成两截。
王栋差点就看傻眼,一般的陌刀手使用陌刀,需要两手握刀,再借助腰力扭转,才能将将刀劈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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